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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新竹镇27.76亩工业用地挂牌

2023/12/19 9:42:55      点击: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出告字〔2023〕12号

 

经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新竹CR2023-04地块

新竹镇大路组团大新路北侧

18506.74㎡(折27.76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40%

 

≤20%

 

713

 

713

该地块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完成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

二、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该宗地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地。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该宗地项目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琼建科〔2023〕240号)及《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2.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动工,动工之日起540天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项目须在投产后360天内达产。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

3.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竞买要求及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属境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该宗地竞买人资格由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具有下列行为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定安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定安县范围有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并未及时纠正的。

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支付,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的,应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有关规定。

(四)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严格按照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五)竞得人须先与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未与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提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且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包含50%)。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交易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取全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成交确认环节等全流程在线上交易。

五、交易资料获取和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6时00分。

六、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16时00分 。

七、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 。

八、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4年01月08日08时30分至 2024年01月19日11时00分。  

(二)挂牌报价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以及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相关文件,其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二)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十、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898-63822430   冯先生 0898-66723114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