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40.65亩工业用地挂牌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屯国自然资让告字〔2023〕3号)
经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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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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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G-5 |
产业大道西侧 |
27105.07㎡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20% |
≤24米 |
≥98个 |
1050万元 |
1050万元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竞买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周期不得超过3年,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竞得人取得宗地后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挂牌宗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四)该宗地装配式建造严格按《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出让土地控制指标约定投资强度≥270万元/亩,年度产值≥220万元/亩,年度税收≥13万元/亩,达产年限为5年。以上控制指标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
四、竞买申请: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屯昌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2、在屯昌县行政辖区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等失信主体。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8月11日8:30至2023年9月8日17:00。
(四)竞买人须按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7:00。
(五)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1日8:30至 2023年9月8日17:30。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9月1日8:30至 2023年9月11日15:00。
(二)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
(二)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由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屯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以及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相关文件,其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钱先生 15008921009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www.gov.cn:9002/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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