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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37.32亩供电用地挂牌出让

2026/2/2 16:22:57      点击: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出告字2026〕2号

经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雷鸣CR2025-01

雷鸣镇龙梅行政村与南安行政村交界处

24880.17㎡(37.32亩)

供电用地

50年

≤0.5

≤40%

≥10%

≤12

1062

1062

该地块土地产权清晰、相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法律经济纠纷、地上附着物已完成清表、地块周边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条件。

二、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为储能项目用地,产业类别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9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12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该宗地项目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号)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三)开发建设期限: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开工建设之日起300天内竣工投产,达产时间为竣工之日起360天内。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竞买要求及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属境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该宗地竞买人资格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初审。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

1、在定安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定安县范围有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书面承诺。竞得人须先与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未与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交易资料获取和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取全流程网上交易,有关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详见《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地块编号:雷鸣CR2025-01地块)》以及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相关文件,其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查看和打印。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1月2908时00分至 2026年2月2616时00分。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审慎注意。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16时00分(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

六、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2908时00分至 2026年2月2617时00分。

七、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2月1808时30分至2026年2月28日10时00分。

(二)挂牌报价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县政府处置。

(四)本次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九、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陈女士0898-63822430,冯先生0898-66723114。

      (二)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http://lr.hainan.gov.cn。

     (三)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