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制度与政策》:拍卖的公开原则
2016/7/7 22:07:19 点击:
(1)拍卖信息发布公开。拍卖人必须在拍卖前7日内,以广告媒体或其他法律允许的形式,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公开展示拍卖标的,提供有关标的物的品质、材质、数量等文字说明。
(2)竞买公开。凡有两人以上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对拍卖标的提出竞买申请的,拍卖人不得无故撤回该标的或终止拍卖,更不得以其他形式转让拍卖标的……拍卖人必须公开举办拍卖会,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拍卖活动终止或终结的,拍卖人应通过公开的方式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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